广西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发表/更新日期:2016-11-28  

关于公布广西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
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 
各市、县招生考试委员会,各高等学校:
经研究,划定广西2016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:
一、基本控制分数线
(一)专科起点升本科。
文史、中医类:143分。
艺术类:106分。

 
理工类:109分。
经济管理类:102分。
法学类:132分。
教育学类:112分。
农学类:110分。
医学类:126分。
(二)高中起点升本科。
文史类:122分。
外语(文):149分。
艺术(文):120分。
理工类:118分。
外语(理):151分。
艺术(理):129分。
(三)高中起点升专科。
文史类:106分。
外语(文):101分。
艺术(文):91分。
体育(文):96分。
理工类:100分。
外语(理):110分。
艺术(理):95分。
体育(理):96分。
二、校企联合办学控制分数线
(一)专科起点升本科。
理工类:89分。
经济管理类:82分。
医学类:106分。
(二)高中起点升专科。
文史类:86分。
理工类:80分。
 
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
2016年11月21日